半岛都市报 -A05

时间: 2024-07-21 07:22:03 |   作者: 媒体报道

  刘某从事钢构产品制作安装行业,在观看某短视频平台视频后,联系到了某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7月,刘某某利用微信付款2200元从该公司购买隔膜式高压无气喷涂机一台及附属配件,该产品由被告某涂装设备有限公司生产。收到机器后,刘某与其儿子刘某1共同试机,在操作的流程中,二人突然同时触电,造成刘某1受伤、刘某死亡。2022年1月,经司法鉴别判定部门鉴定,鉴定意见为:刘某符合遭受电击死亡。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某贸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19万余元;被告某涂装设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意见】随网络的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是一种消费趋势,因网络购物引发的各类纠纷也慢慢变得多。在购物过程中,所购产品如本身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为最终的责任承担者,但被侵权人为维护权益可以向生产者主张权利,也可以向销售者主张权利,法律规定未排除被侵权人同时向生产者和销售者主张权利,从充分保护被侵权人权益的立法目的出发,被侵权人要求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相应的责任,能够尽可能的防止增加被侵权人的维权成本又能够尽可能的防止出现赔偿不足或重复赔偿,故被侵权人要求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相应的责任应予支持。

  通过本案提示,消费的人在网购时一定要着重关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在利益受损时,要保存好发票、网络交易记录、网络购买链接等相关证据,也要积极维权,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